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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丈夫被送精神病院_网易新闻中心

夫妻吵架丈夫被送精神病院

2007-04-23 06:55:29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事件

  现年52岁的何先生和妻子陈某已经一起生活了22年。2005年12月20日晚,何某与妻子争吵、打架,陈某到当地派出所求助。随后,陈某与儿子一起联系某脑科医院穴即精神病医院雪将何某强行送院接受治疗。专家诊断结果是“偏执状态?”。2006年1月16日,何先生病情好转,医院于1月17日和18日两次通知陈某为何先生办理出院手续,陈以何先生尚未治愈及其本人不配合治疗等为由,不同意何先生出院。同月20日,何先生由其母亲、兄长等亲友接出医院。

  何先生说,由于无法说服妻子接自己出院,他只得拼命地向院方证明自己“正常”。出院不久,何先生将某脑科医院告上法院。何先生诉称,自己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在广州拥有多家公司,精神上更是无任何疾病。医院听从妻子等人的一面之词,在没有经过任何诊断的情况下,强行用暴力方式将其“绑进医院”。期间,他曾反复声明自己并无任何精神疾病,但在场医生置若罔闻。

  他要求院方为其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今年4月9日,法院一审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由于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均需要一段时间,根据何先生妻子的描述,医院对何先生采取“约束带”等方式将何先生留院观察,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2006年12月,何先生又以妻子陈某犯有虐待罪为由,向法院提起了刑事控诉。何先生诉称:陈某在违背自己意志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编造理由、亲自参与实施,强制把何先生送进医院关押“治疗”。虽经医院多次书面通知办理出院手续,陈某均不予理睬,致何先生被关押“治疗”长达30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虐待罪。

  说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何先生的妻子将丈夫送院诊治是正常的求医行为,并非刑法上的虐待。其丈夫是否患有精神病及是否适宜收治应由医院判断。而医院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诊断作出了收治的决定,证实妻子主观上无虐待故意。有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邬科)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编辑: 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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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0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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